2016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:根据票据法律规定 票据债务人给予票据本身存在的一定事由发生的抗辩 可对抗

财务会计 已帮助: 时间:2024-11-15 15:16:49

2016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:根据票据法律规定,票据债务人给予票据本身存在的一定事由发生的抗辩,可对抗任何持票人。该类事由有( )
A.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
B.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他人假冒
C.票据背书不连续
D.票据上位记载出票地

难度:⭐⭐⭐

题库:财会类考试,中级会计职称,中级经济法

标签:债务人,事由,票据

参考解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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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0***102

2024-11-15 15:16:49

正确答案:ABC
解析: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,出票人的营业场所、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。因此这部影响票据效力,不构成抗辩事由。
考点:票据抗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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