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某为天宇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李某有权签发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汇票 2007年1月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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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某为天宇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,按照公司章程规定,李某有权签发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汇票,2007年1月12日,李某为公司签发了一张该公司为付款人、金额为6.5万元的汇票。关于该汇票的票据责任人,下列说法正确的是( )。
A.李某是票据责任人
B.天宇有限责任公司是票据责任人
C.李某和天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
D.天宇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5万元票据责任,其余金额由李某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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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度:⭐⭐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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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万元,有限责任公司,李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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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0***117

2025-02-21 02:23:53

正确答案:B
从题干来看,李某的行为应为表见代理,签发行为有效,天宇有限责任公司是票据责任人。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,但由于本人的行为,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,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、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。故选B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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